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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来源:劳动保障所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年11月0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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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海办发[2008]12号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发[2008]109号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快我市高级工以上技能型人才的培养,根据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广泛要求,决定举办维修电工、电焊工、车工、钳工、汽车驾驶员等五个工种高级工培训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 1、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; 2、连续10年以上从事本职业者。
二、报名携带资料 1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 2、本人免冠照片3张; 3、学历证书复印件(或学历证明); 4、本职业中级工证书复印件及工龄证明。
三、收费与报名方式 培训费:500元(包括资料费),鉴定费:294元。 培训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报名截止日期:11月15日,农村劳动力首次参加培训鉴定,将根据文件要求,待考试合格后,可适当享受培训与鉴定费减免政策。 报名地点:海永乡劳动保障所 系 人:陈 轶 电话:826190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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